(一)、编制依据
《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编报审批管理规定(试行)》(京水务法[2013]69号)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编报审批工作的通知》(京水务法[2014]47号)
《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指南(试行)》(京水务法[2013]70号)
(二)、许可依据
1、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项目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
3、符合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区域人口调控目标要求。
4、符合许可设定依据中法规规定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Z322-2005)的要求。
5、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6、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94),《水利水电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蓄滞洪区设计规范》(GB50773-201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 50805-201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水利部办建管【2004】109号)等。
7、其他相关规程、规范。
(三)、提交资料
(1)水影响评价书面申请;
(2)行政许可申请表;
(3)水影响评价报告书(表)3份,并附电子版;
(4)申请单位(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机关事业单位编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报告编制单位、编制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告编制委托书复印件,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评估报告及修改说明;
(6)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定→告知
水影响评价